国企要结合实际情况把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目标任务纳入企业发展战略规划,并将“产改”情况纳入企业领导班子及领导人员年度考核……近日,山西省总工会、省国资委印发《关于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推进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中带动作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充分发挥国企在推进“产改”中的带动作用,造就一支有理想守信念、懂技术会创新、敢担当讲奉献的国企职工队伍。
新华社北京5月28日电 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7章52条,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
一是明确处分工作的原则。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管干部原则。给予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坚持公正公平,集体讨论决定;坚持宽严相济,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坚持法治原则,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法保障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的合法权益。
二是明确适用对象的范围。沿用监察法实施条例对国有企业管理人员的界定。规定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任免机关、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违法的国有企业管理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国家对违法的金融、文化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追究责任另有规定的,同时适用。
三是规范处分的种类及其适用。在与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保持衔接一致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的种类和期间。坚持严管和厚爱相结合,将“三个区分开来”有关要求转化为从轻或者减轻处分的情形。
四是细化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违法行为。聚焦国有企业经营管理易发多发违纪违法问题,将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第三章规定的有关违法行为具体化为51项违法情形,并明确相应的处分。
五是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工作监督制约机制。严格规范处分程序以及复核申诉、纠正纠偏等制度,保障相关人员合法权益。对处分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规定相应的法律责任。 【编辑:邵婉云】
(责编:胡永秋、白宇)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 今日热点
- 小学生送“福”温暖老人心
- 商业险养老,利润只是“副产品”
- 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2023年全省民生实事安排的意见
- 广西天等:漫山春“雪”映乡村,游客踏青赏花来
- 非凡十年·湖北篇--湖北频道--人民网
- 多个百亿级项目敲定,2023年动力电池企业要“大干一场”?